
5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整装肃立一旁盯视,几桌食客最终抵挡不住,将占道的餐桌搬进了店内。记者 黄士峰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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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评论
谁给俺们城管说句公道话,我们的苦谁知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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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整装肃立一旁,几桌食客原本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,最终抵挡不住,将占道的餐桌搬进了店内。前晚,记者随洪山城管执法大队参与占道夜市排档的整治,看到如此有趣一幕。
大排档挤占道路,虾壳毛豆壳等狼籍遍地,既妨碍交通更影响市容。前晚,武汉市城管局在七城区同时展开专项整治,要求每区出动50名执法人员,只能采取宣传、劝说等方式治理占道经营。
8时许,记者随洪山区执法队来到图书城路,远远便看到几处烧烤摊上空烟雾缭绕、气味呛鼻,一家油焖大虾店外,五六张餐桌横亘在人行道上,桌上虾壳堆成小山,桌下污水横流。“老板,你这样出店占道经营违反了市容管理规定,请你配合一下,把桌子收到店里去吧。”“进去哪有生意做?”劝说、宣传无效,50名执法队员围站成一圈,双手背在身后,沉默地注视着食客和坐在一旁的老板。如此“对峙”了27分钟后,两桌食客先“顶”不住了,草草结账离去,老板与另两桌食客又“坚持”了片刻,最终悻悻地收拾起桌椅搬进了店内。
随后,执法队伍又来到竹苑夜市、虎泉夜市、鲁磨路等处,也都以“沉默”战术制服了占道摊贩。据介绍,前晚至昨日凌晨1时,城管执法人员共劝阻占道夜市排档176处,对严重扰民的83处占道夜市下达了执法文书。
有关负责人介绍,夜市排档是部分市民就业渠道,完全取缔不符合实际,所以将疏堵结合开展治理,取缔一批扰民排档后,将重点守控140余处夜市,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和路段经营,同时每区安排20-30名城管队员坚持“守夜”,全市将按“四个基本准则”进行治理:周边环境卫生;摊位摆放整齐;确保道路畅通;不产生扰民噪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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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管权力VS摊贩权利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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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一:《物权法》权威称城管只能罚款不能没收。“小摊小贩生活在城市最底层,没有营业执照不完全是他们的问题,城管没收其谋生工具,等于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,矛盾自然一触即发,影响社会的稳定”>>查看详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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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二:广州城管称执罚有理有据与《物权法》不冲突。一些无牌无证的诸如烧烤档之类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,由于他们制造的产品本身会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,没有食品卫生部门的相关证照,他们所使用的工具只是作为违法行为的作案工具,本身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,在这种情况下,城管一般就直接采用了没收处理的方式>>查看详细
观点三:公民基本生存权利要优先于市容管理权。政府只能要求小商贩在适当的时间、适当的场所进行经营活动,为此政府应提供方便的、低廉的、快捷的、有效的服务来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。所以,我认为城管没有权力取缔小摊小贩,城管只有权力让小摊小贩更加有秩序。>>查看详细
观点四:美好的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?偶然听到小商小贩的吆喝,勾起人们的美好回忆,对城市来讲,是美好城市的组成部分。糖炒栗子,狗不理包子,烤红薯,这些小商小贩的存在,是这个城市历史的组成部分,也是这个多元文化标志性的现象。只要管理得法,在繁荣的城市里,偶然有所点缀,还是亮丽的风景线,不仅不会影响市容,而且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之作>>查看详细
观点五:城管是“编外衙役”应该取缔。首先我们考察城管现在的法律定位,从他的合理性上和合法性上考虑,先讲合法性,这支队伍现在的法律定位只是一个地方团队,不是中央军,没有全国人大的授权,也没有国务院的授权,完全是地方政府为了管理的需要而自己操练出来的一支队伍,我们说它是一个地方团练>>查看详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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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图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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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摊主用尿泼城管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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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有城管会怎样”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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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也有路边摊 | |
韩国:小摊已经形成一种“道路文化”。 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。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:第一类是“绝对禁止区域”,第二类是“相对禁止区域”,第三类是“诱导区域”……[详细]
法国:没有城管这个部门,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。 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;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,不没收财物。而更多的时候,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,又不影响交通,他们也就采取教育、劝阻,告诫“下不为例”,甚至睁只眼闭只眼……[详细]
泰国:困难群体生存权更重要。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,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,当地报纸也讨论过。但政府的理念是:这些困难群众的生存权,比市容重要,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……[详细] | | |
[责任编辑:morganli]